1)第200章 刘寒大婚(一:下聘)_汉末三国之强汉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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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有两个意思:一个意思是指男娶女嫁结为夫妻这件事情,另一个意思指结婚男女双方的父母。《说文》曰:“妇家为婚,婿家为姻。”

  古代女子出嫁曰“归”。《说文》说:“归,女嫁也。”《诗经·周南·桃天》:“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可见出嫁的女子以男家为家。

  《白虎通》说:“嫁者,家也。”可见“嫁”字本身就意味着“有家”。《白虎通·嫁娶》又说:“娶者,取也。”《说文》也说:“娶,取妇也。”

  《周易》和《诗经》就写成“取”,这表示男子把别家的女儿取到自己家里来。

  男尊女卑的风俗,由“嫁、娶”两字就可以证明。嫁对于女子来说是被动的,古代只说“嫁女”或“嫁妹”不说“嫁夫”,可见嫁的权操在父兄之手。

  娶,对于男子来说是主动的,所以古代常说“娶妻”“娶妇”。

  古人认为黄昏是吉时,因而常选在黄昏行娶妻之礼,相关男娶女嫁的礼仪则称为“昏礼”。《墨子非儒下》:“昏礼威仪,如承祭祀。”《礼记郊特牲》:“夫昏礼万世之始也,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列也。”

  “昏礼”在“五礼”中属“嘉礼”,是继男子的“冠礼”或女子的“笄礼”之后的人生第二个里程碑。

  汉族婚姻仪礼,创于西周,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

  《礼记昏义》规定“婚”的程序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其中纳征和亲迎最为重要,加上“三书”(聘书、礼书和迎亲书)被合称为“三书六礼”。

  纳采:男方向女方求婚,以雁为赞见礼物。《仪礼·士昏礼》:“礼下达纳采。用雁。”

  问名:纳采后,问得女方之名,以便占卜成婚与否、吉凶如何。《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

  纳吉:问名之后,男方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占卜男女双方生辰八字男方问名后,若得吉兆,派使者带雁到女家报喜,仪如纳来。

  纳征:男方遣使者向女家纳聘以订婚。《仪礼·士昏礼》:“征,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

  请期:男方择定成婚吉日,正式约定女方,以雁为赞见礼物。《人对天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郑玄注:“夫家必先卜之,得吉日,乃使使者往辞,即告之。”

  亲迎:也就是迎亲。

  刘寒婚礼的前期准备,自然不需他过多操心,除了纳采。

  纳采那天,刘寒亲自前去,后面跟着王府管家刘义,带着整整一百二十八台聘礼来到蔡府,堵了整整两条街,这盛大场面,看见的人包括蔡邕都十分震惊。

  刘寒私人的地契、商铺、酒楼等这种产业的私产,就足足装了二十八台,剩下的一百台都是皇帝、太后多年赐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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