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十三章 催粮款官府押公田 求说法农夫告御状_命运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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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意识自己遇上了大麻烦,候方域最终还是决定把那麻烦请进门。因为放任其不管,那人依旧会通过其他途径去告御状。到时候追究起来,自己还是脱不了干系。况且他本人对此时也有着浓厚的兴趣。于是他便将那人请进了自己的办公室。在经过一番仔细询问后,候方域大致了具体的情况。

  眼前这个衣衫褴褛的男子,自称名叫刘富春,河南杞县人。准确的说应该是一个移民杞县的外乡人。原来,当初隆武内阁为安置李闯残部、南明军阀旧部在河南、安徽、湖广等地设立了不少农村公社。农村公社以五十户为单位,由国家提供房屋、农具、种子以及耕牛,并免除三年内的赋税。出于当时的战略需要,公社粮食只能由村公社统一收购后代为转卖。收购价格也由国家统一制定。而今战争早已结束,三年免征的期限也已过去。可河南等地的一些农村公社却依旧保持着战时的状态。在其他村镇粮食、土地都可以自由买卖。惟独在农村公社打下的粮食不仅不能拿出去卖,还得以比市价低廉得多的价格卖给官府。

  如果光是这点村民们多少还能接受。毕竟这地是朝廷给的,就当是给官府做佃户也成。可官府催粮的数量却着实让人瞅着心寒。若说给地主做佃户缴不上足够的粮还可以同东家商量一下,适当地降点数量或是暂时先欠着。最不济,把地退给东家,撂担子不干,另谋生路。但这东家一但换成了官府,那可一点儿商量的余地都没有了。上缴的粮食少一粒都不成。你若上去同官府理论商量,那就是刁民,那就是想造反,那就是大逆不道。有些村民觉得官府征收的粮食实在是难以承受,于是便要求把地退还给官府,想要外出另谋生路。然而这一要求又遭到了官府的拒绝。官府的理由是这地是朝廷派给你的,你一个蝇头小民怎能说撂担子,就撂担子呢。加之农村公社中的村民从前不少都是农民军出身。他们的反抗举动在不少地方官员眼中无疑就是在造反。故而地方官府对这些情况的态度总是先入为主地认为是村民刁顽不化的表现。

  另一边由于村子每年需要向官府缴纳大量的粮食。可换回来的钱却极其微薄,勉强仅能糊口。为此,农村公社的许多青壮在农闲时都会跑去邻近不是公社的村子去做短工贴补家用。更有甚者直接将家中的薄地留给了父母妻儿耕种,自己则独自进城务工。久而久之不少公社的村民也就习惯了这种做工为主种地为辅的生活。

  然而驱使刘富春上京告御状的原因,却并不是出于当地官府高得离谱的缴粮任务,亦不是不满于被公社束缚的生活状态。而是因为他和他村里的乡亲在一夜之间突然失去了原先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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