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八十五章 司法院苦叹法不全 老百姓乐道青天眼_命运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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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犹龙却显得颇为不屑。却听他冷哼了一声,不以为然地说道:“范尚书,老夫当然知道想治那几个刁徒的罪并不困难。但以目前的证据想要重罚他们可就有问题咯。”

  “噢,沈大人此话怎讲?何为定得了罪却并不能重罚?”方以智一头雾水的问道。

  “怎么方大人忘了女皇陛下一向标榜的罪刑法定原则了吗。司法院的判决得与所掌握的证据和朝廷现存的律历条款相对应。有些时候就算你知道他这么做有违法嫌疑,但若是与具体条款对不上号,或是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佐证。那到最后还是定不了罪。因此督察司往往会选择证据较为充裕、胜诉把握比较大的罪名进行起诉。正因为如此这次的案件督察司就打算以渎职罪名起诉杞县知县,而不是量刑更重的受贿罪。”沈犹龙耐心地解释道。

  “原来如此。”方以智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转而又向范例追问道:“范尚书,难道连警务部都查不出那杞县知县受贿的证据来吗?”

  “方尚书,就目前来说警务部调查到的情况就这些。不过陛下也派了廉政专员去河南调查,他们的调查权限比警务部来得广泛,或许日后能另行揪出一些新的内幕来也不一定。”范例宽声安慰道。

  “如此说来,这次是严惩不了那杞县知县了。不能以受贿罪起诉他,将其剥皮实草真是可惜啊。”方以智略带惋惜的说道。

  “方尚书有所不知。就算吾等有充足的证据以受贿罪起诉杞县知县,也不可能依照民间的呼声将其剥皮实草。”汤来贺摇着头纠正道。他知道现在不少行政官员对律法的认识还停留在前朝的基础上。于是跟着便解释起来道:“我朝的《中华律》与前朝的《大明律》虽系出同源,都是由《唐律》衍变而来。但在具体执行时却有诸多本质上的区别。方尚书应该知晓前朝《大明律》的正律中是没有族诛、凌迟、枭首、斩、文面、挑筋、剁指、刖足、断手、阉割等酷刑的。”

  “那是当然,《唐律》和《大明律》都以明礼导民、崇尚简易为立法思想,其正律往往偏轻。因此,明太祖在颁布《大明律》的同时又制定了《明大诰》加以补充。族诛、凌迟等酷刑在《明大诰》中又被重新启用。明律中原有的罪名也大大加重,像是地主抗粮抗税,《大明律》中仗一百,而在《明大诰》中则是凌迟处死。”方以智点头附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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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不止是前朝太祖,历史上诸多开国君王为标榜‘用刑宽恕’,大多都偏轻正律。之后又另行下旨颁布诸多令敕以恢复酷刑。因此中原正式律文与实际司法操作历来都是脱节的。而我朝女皇对正律却极其尊重,除了现行的《中华律》外并没有颁布其他类似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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