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二十六章 拢议员东林大翻身 口难调议案惹非议_命运的抉择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主义。但当具体的法案出台时,多数的人又开始众口异词起来。当然此项议案被搁置亦有诸多势力想要借此相互还价的意思。

  相比赋税问题和《地方条律法》,《帝国殖民法》和《枪支管理条例》两项所带有的针对性就十分明显了。《帝国殖民法》顾名思义就是帝国在设立殖民司之后,对应帝国在海外的事务所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其内容涉及军事、经济、移民等等诸多问题。就目前来说帝国的殖民地大多集中在海洋之上。由于沿海诸省经济发达,历来都要上供大笔的税款给朝廷,可得到的相应专款却并不多。而此次的《帝国殖民法》却让沿海诸省了有了向朝廷所要更多专款的理由。因此此项法案一经提出便得到沿海诸省的一致赞成。

  然而内地西北诸省对《帝国殖民法》的反应与沿海诸省形成了鲜明对比。在他们看来《帝国殖民法》一但被颁布,不仅意味着原本仅由内地西北省份的配额专款会被沿海省份夺去一部分。更为重要的是沿海省份的财阀与商会极有可能借着《帝国殖民法》打破内陆省份之前制定的种种地方性保护条例。或是以此为原由加强沿海省份的地方性垄断。因此,无怪乎,内陆议员会对《帝国殖民法》颇为抵触了。而与这种忧虑交相乎应,最终使西北议员投下反对票的则是《枪支管理条例》。

  热兵器的迅速发展固然是让中华帝国拥有了可以傲视世界的军事实力。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由于火枪的杀伤力远大于冷兵器,因此火枪的在民间的流传也就成了朝廷一直以来的一个心头大患。特别是中华帝国在成立之前还经历过一场旷世内战。帝**队在陆续收复中原同时,也将犀利的火器带到了内陆的各个角落。虽然军部在建国之后陆续整顿了民兵、练团、预备役等军事组织。可仍旧有为数不小的火枪流落民间。加之滑膛前装枪的结构并不复杂,民间的工匠往往能照葫芦画瓢地仿制出一些水平参差的土枪来。此外,随着中原的移民大规模进入东北、西北、西南等地区,火枪也成了许多移民打猎护家的居家必备品。于是在权衡了局势之后,内阁在与军方商议之后,最终制定出了帝国第一部有关枪械管理的法规——《枪支管理条例》。

  依照此条例的规定,帝国非军事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枪证”才可拥有枪械。并将“枪证”分成了甲、乙、丙三个登记。其中拥有丙级枪证者仅能在帝国的殖民地中持有枪械;拥有乙级枪证者则可将枪械带入帝国本土的边境等某些特别地区;只有拥有甲级枪证者才能在帝国内陆拥有私人枪械。此外条例还根据各种相关情况严格规定了持证者所能拥有的火枪数量。任何私自制造枪械

  请收藏:https://m.ddxs123.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