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只觉手中多出一把再是锋利不过的刀。
本是悍不畏死的蛮夷军队,在路明非这把利刃前,也脆弱的有如牛油。
威武侯越用越是畅快,越用越是欢喜。
真是他前所未有的经历。
畅快的不只是威武侯一人。
路明非也是同样。
他最擅长的是什么?
还不是绝对的武力。
在战斗的方面他有着与生俱来的恐怖直觉。
很明显这不是在京城与纨绔战斗就能培养出来的,这就是路明非与生俱来。
虽然都是神裔,但路明非和绘梨衣是不同的。
不同之处不只是体现在天生神力的大小上面。
还有他们两个关于战斗的理解。只是力气大,可不足以打出战神般的战绩。
不过世间万物没有十全十美,有所长必有所短,路明非擅长战斗,但是在谋略的方面就十分逊色,他是一把最为锋锐的刀,但刀果然还是需要握刀的人。
有如今的威武侯对比,说句不客气的,以前那些给路明非下令的家伙,都是些什么货色,路明非回忆起来,简直就是想笑。
话说回来,世人猜的确实没错,冠军侯与威武侯联手,取长补短,发挥出来的效果,真是令人侧目。
路明非只觉得畅快。
他不需要思考战局,不需要思考该往哪个方向冲锋,也不需要动脑子。
只需要听令就可以了。
然后就是不断发挥自己的长处。
这场战争胜负的天平逐渐向着大周倾斜。
畅快的是威武侯和冠军侯,在蛮夷一方,只觉得这一切宛如一场噩梦。
他们希望自己可以尽快醒来,但很可惜,他们醒不来。
要么死,要么……
逃。
于是,以第一个逃兵出现作为拐点。
这场战争彻底向着威武侯和冠军侯的胜利一路狂奔。
威武侯想着兵书里说的穷寇莫追,又看了看远处那个青铜面具的混小子,摇摇头,随便他去吧。
兵书上的话固然有道理,但你若是将之视作金科玉律,那这个将军一辈子的成就也只是到此为止了。
都是穷寇莫追,可若是己方有一个如混小子般的勐将,那就应该换句话了,该换成宜将剩勇追穷寇。
大周的将士们也得跟着冠军侯的脚步狂奔,事实上他们之中绝大部分人都已经精疲力竭,此刻还能行动,甚至还能奔跑,靠的完全就是燃烧的精神,杀戮是会令人上瘾的,还有战死于此的同袍带来的仇恨,他们此刻大脑完全就是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想,只剩下唯一的一个念头,那就是杀敌,竭尽全力的杀敌,不顾一切的杀敌。
于是战场上就出现了这样一幕诡异的画面,一个又一个的大周士卒,跑着跑着就一头栽倒,后来竟是愈演愈烈,士卒们成片成片的倒下。
威武侯立即下令,鸣金收兵,派随军的医者上前治疗。
万幸得到的还算是好消息,士卒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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