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六章三日之约_我到大秦当皇帝大秦:登基成为始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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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在美人入住的那晚就占据了客栈的绝佳位置。

  这些人在平时都是不怎么喝酒的,此时也是大口抿着一口酒慢慢下咽,怀着酒不醉人自醉的念头在此欣赏此等美人,

  一些文人墨客在面对此情此景之时,更是激发了他们的诗性,动不动就要作辞一首,甚至早有人铺开上好的牛皮纸临摹一番。

  而那位来自他乡异地的美人则是对此不动声色,好像这一切都与自己无关,她高冷的模样就早已经将所有人拒之千里之外,视所有人若无物,更当白痴!

  她只顾喝着自己手中咸阳最好的陈年老秦酒,进食却是是细嚼慢咽,此女子喝酒进食与其她小家碧玉女子迥然不同,没有那份扭扭捏捏委婉千转,而是稍显江湖豪迈之气,又带女子英雄本色!

  在其酒桌上,还放有一刀一剑,这让许多想试图上前搭讪或者套近乎的登徒子,浪荡子知难而退。

  他们这点眼力劲还是有点的!不然出来怎么混?

  这女子一看就知是江湖人士也,只不过他们还真没见过左带刀右佩剑的主,

  江湖上不是都说练刀不练剑,练剑不带刀,刀剑之别,就如天地之隔,怎么能够同时修习!?真是奇了怪哉!

  再说,哪家的千金大小姐会单独出门,带上刀啊剑啊之类的物件,大口饮酒,小口进食,豪迈不说,更胜一些萎靡不振的男子!还颇有大家风范,江湖气概的!

  真是让人费解!

  但越是娇艳欲滴,越是颜色鲜艳的花朵,就越不容易采摘,要么就是这花有奇毒,闻着就死,要么就是这花带刺,十分扎手,这是大自然里的法则,而用于人类身上也同样适用!

  在这咸阳城里,这是作为大秦纨绔子弟本该就有的觉悟:那就是得有点眼力劲!

  就算是初出茅庐的纨绔子弟,也会在常年作恶多端的街道乡里琢磨出来,这早已经被他们奉其为纨绔子弟生存第一法则!

  要是连这点眼力劲都没有,还混什么纨绔子弟?趁早拿个破碗往街上一放,拿块破布往街上一躺不就得了!

  而要说到这咸阳城内最大的纨绔子弟,那就当属公子服输殿下了,他可是这咸阳纨绔子弟中的头号帮主,况且自他从什么上郡回来养病后,真的是变本加厉,更加为所欲为,为所欲为啊!

  就算是当年的他也没这么嚣张啊!自他历练回来之后,再去了一趟不知道何处的地方,听说是找不到当地的那个人备受打击,气得不行还是怎么?反正就是性情大变!

  他横行霸道的这些年,大秦皇帝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此毫不过问。

  但是这纨绔头子说的那些话,他们却深以为然。

  他说:“作为这咸阳天子脚下的纨绔子弟,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但我们混纨绔子弟这一行,其实并没有老百姓想象中那么简单与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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