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会多痛苦。殿下只需要留意,这几日不要受了风寒即可。”
水霄收拾自己的心情,有些不好意思地向元春拱了拱手:“我记住了!多谢尚医费心!”
拱手的时候,他的眼睛都不敢看元春,心里更是鄙视自己刚才的想入非非。真是……太龌龊了!太无耻了!却不知元春所思所想,比他……嗯,更龌龊、更无耻……
元春摇了摇头,看着水霄那无比拘谨、手足似都无处安放的羞涩模样,被她强行镇压的色心再度冒头,有一点想调戏水霄。
便说:“不过,殿下的旧病虽已痊愈,但毕竟体质有些奇异。为防意外,种痘之后,殿下需在这里住上几日,让我每日为殿下诊一诊脉,再看一看种痘之处的情况……这样,就可以确保万无一失。”
说完之后,她自己就先后悔了:我要不要这么色啊?跟八百年没见过男人似的!
水霄咳嗽一声,掩饰住自己的尴尬,却依旧不敢看元春一眼,只得用礼仪来掩饰自己的失态。他朝元春深深一揖:“是!有劳尚医了!”
他这样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让元春更加后悔了!在这个时代调戏小鲜肉神马的,真的有一种犯罪感啊!
可话已说出口,她也不好自打耳光地立刻收回,免得叫水霄猜出了缘由更尴尬——水霄在男女之事上还很嫩,但他可不傻!
两人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和尴尬,一时有些沉默。那种暧昧感觉,再次在两人之间萦绕。
仍是元春先回过神来,对水霄说:“殿下既不肯入庄,魏大人他们的驻地,我也不大方便常去。不如殿下去向魏大人借一顶军帐,将军帐搭在此处,帐内只需一桌一凳。我便在帐内为殿下种痘,可好?”
“这样自然最好。”水霄对此表示赞同,然后就向元春告辞,去向魏至诚借军帐。元春虽在庄子里为这些护卫们准备了营房,但魏至诚他们是带了军帐的。纵然护卫元春不是行军打仗,对于军人来说,基础的后勤也是必备的。
当天晚上,元春又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不知道该如何安放自己那颗骚`动的心。
怎么办呢?真要把这一点点好感,往夫妻的关系上发展吗?
客观地说:如果她想在这个世界上结婚的话,水霄是目前为止她最好的选择了!今后,大约也不会出现比水霄更好的选择。
首先,她跟水霄比较合得来,这是最最难得的。穿越到红楼,她才知道前世今生这两个世界的文化差异有多大!
比如说:这个世界里,那些会嫉妒小妾通房的“妒妇”绝对是异类。偶尔有那么一两个,立刻就会成为整个社交圈的笑柄,被人编出许多笑话来,在茶余饭后嘲笑了又嘲笑,连家族其他人也会跟着被涮一遍。
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下,这个世界的大部分贵族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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