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十七章 好想有个这样的老丈人啊_重生就得支棱起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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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岁那会儿,还在田里挣工分呢,别说赚钱,能养活自己就算不错。

  这样一想,突然对旁边的小子有些刮目相看。

  同时也在想,小婉不算完全没有眼光啊,这小子还是有点能耐的。

  当然也只是有一点。

  因为以他一个成熟商人的眼光去看,这生意注定无法长久,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泛滥,同时老百姓玩多了,也会失去兴趣,不像衣食住行,属于刚需。

  “后悔吗?”他又问,大概觉得话没说清楚,补充道,“没读书。”

  说完仔细留意对方的表情。

  这个问题很重要。

  “后悔。”

  李丘泽想都没想,直接脱口而出,嘴角泛起苦涩,不然他又何苦心心念念去读书?

  江海松内心讶异,十八岁的年纪,月收入上万块,依然后悔吗?不动声色道:“怎么个后悔法?”

  “读书是成本最低的投资,也是门槛最低的高贵。”

  江海松:“……”

  在这儿跟我咬文嚼字呢?

  不过听听确实全是道理。

  “哪个名人说的?”

  “沈从文。”

  好像听也听说过,江海松扔掉手上的烟头,用皮鞋踩灭:“既然道理都懂,当初又何必这么乱搞?”

  “最近才看的沈从文。”

  这话让江海松有点没办法接,不过大抵上相信了他是真的后悔。

  “对将来有什么规划吗,如果过几个月、明年,摆这个摊不赚钱呢?”

  李丘泽挠了挠头,他貌似get到了一点对方的意思。

  该不会是在为女儿把关吧?

  我擦,大哥你的开明程度超乎我的想象啊。江湖传言,你家那只母老虎看到我恨不得吃了我,你咋不和她一条心呢?

  搞同床异梦啊?

  江海松之所以有这种行为,是因为那天曹成到饭店找他们,一番话中有一句,令他格外上心——

  “小婉说了,她喜欢李丘泽。”

  现在的情况是,他闺女喜欢人家,不是读初中时的那档子事,小婉还懵懵懂懂的,李丘泽写份情书打扰她学习。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愿意把天生的月亮摘下来给女儿,如果可以的话。

  既然是小婉的选择,也是十八岁的姑娘了,他尊重,不过有个前提,他必须确认这个男孩值得,否则他会坚定地与媳妇儿站在同一战线。

  “我不摆摊啊。”

  李丘泽不由得挺了挺腰板:“我摆摊就摆这一阵儿,准确说摆完明天就结束,摆这个摊主要是想自己攥学费,九月份准备去外面读书,虽然不是什么正规大学。”

  “摆摊攒学费,去读书?”江海松大为惊讶,这是他完全没料到的答案,“读什么呀?”

  “技校呗,高考没考,大学没指望,只能读技校,想着再怎么样也要学个一技之长吧。”李丘泽这话半真半假。

  等上学之后,能学到东西最好,学不到他也无所谓。

  这么说自然是为了搏个好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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