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69章 一条疯狗_假死的替身受又A又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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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后,他在酒吧处心积虑地邂逅了醉酒的林小深,将他从警察局捞了回去。

  但醒来后,少年走的格外无情。

  想起林小深说不喜欢猫,老是抓他,顾铭朗就买了条小金毛,天天牵着去那人的必经之路溜。

  终于有一天,他在遛狗途中,将流落街头的某个小可怜捡回了家。

  后来,小可怜爬上了他的床,成了他名正言顺的爱人。

  他对自己张牙舞爪,还喜欢使小性子,将房间弄的乱七八糟,穿他的衬衫糟蹋他的红酒,不肯起床还爱乱发脾气。

  但是又很乖很乖,乖到只需要陪他吃顿晚饭,就会眨着眼睛甜甜地喊他老公。

  他真的很好哄,一支草莓冰激凌就能收买。

  有时候坐那儿生闷气,叫一声,就会像条小尾巴似的黏过去,然后往他嘴里塞颗薄荷糖。

  薄荷糖吃完后,他就开始耍无赖“我的糖,你还我。”

  只能还一个薄荷糖的吻。

  然后就乖了。

  聚会上,有人说他来路不正靠脸上位,林小深直接拎着搬砖追了那人十条街,一群人都拉不住。

  还要回来跟他炫耀“老公,我帮你把他砸瘸了,惯的他!我让他好好体会下什么叫深沉的爱!”

  顾铭朗看着医院寄来的账单,上面一长串的数字,莞尔“这爱意,挺贵。”

  不过好在他养得起。

  那是他们最幸福的一段时光。许多情侣都有磨合期,但他们没有,仿佛生来就是天生一对。

  一个爱闹,一个惯着。

  默契得像一对老夫老妻,却又热恋得如胶似漆。

  直到陆辰星出现,林小深手臂被废,所有之前欠下的风雨都在此时降临。

  顾铭朗想起了陆秋辞的那位老师,那个伟大的天才,他觉得他会是唯一有办法的人。

  他回到了阔别许久的顾家。

  然而时机不对。

  季如风逃婚了。

  那本不该由他承担的责任,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重重地落在了他的肩头。

  婚礼上,林小深的耳光没有让他愤怒,他愤怒的是他身边的人,是弗兰克。

  听到这里,季如风终于微微动了下面部表情,抬眸“所以五年前他在被约克郡订婚,就挂了我的名字报复我?”

  吴顺叹了口气“但囚禁你的不是他,他就是想出口恶气。老实说,你看着人模狗样其实比谁都狗,就这顾铭朗还能捧你七年,我觉得他对你们两兄弟也是真不错了。”

  季如风低头剥虾“继续。”

  吴顺于是把话题接了回去“反应过来自己又被甩了,顾铭朗肯定是生气的,偏偏弗兰克还在,他早就气的失去了理智。”

  说到这里,吴顺有些感慨道“他其实是个情绪很稳的人,城府深,性子淡,很多次股东大会一群人声讨他一个,他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高高在上地就像在马戏团看一群跳梁小丑。”

  只是那时候他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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