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三节 民惟邦本_命运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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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理念。因为那些帝王深知“夫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的道理。为此他们便将自己打扮成民众的保护者。于是唐太宗李世民声称“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明太祖朱元璋自称为“公仆”。

  不过这些君王的言论在黄宗羲看来都是伪善的欺骗。皇帝们从来没有把“民惟邦本”付诸实现。他们只是在用花言巧语愚弄民众而已。嘴里高呼“恭录民命”,骨子里却将百姓视若草芥。在如此一番对比之下让黄宗羲更加坚信只有孙露才是真正致力于实现“民惟邦本”的帝王。因为之前的历代君王,只是在自己颁布的《政要》中轻描淡写着提及些有关民本的言论,来彰显他们的圣明仁德。而在《弘武宪诰》中“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理念是贯穿始终的。如果说“天命”是《弘武宪诰》的渊源。那“民惟邦本”就是整部《弘武宪诰》的灵魂。

  与沉浸于民本思想中的,情绪高昂的黄宗羲不同,另一位《弘武宪诰》的编撰者汤来贺,此刻却在心中长长地舒了口气。由于在孙露掌权之前,并没有宪诰这一说,更没有宪法的概念。汤来贺等人既不知道宪法应有的格式,也不清楚宪法究竟涉及多大的范围。就算是在17世纪的欧洲也没有出现过一部成文宪法。汤来贺等人唯一的参照物就只有当初隆武帝签署的《乙酉宪诰》和孙露本人提出的一些零星建议。这就意味着汤来贺等人需要另起炉灶或是嫁接古代典籍来编撰一种新的律法题材。

  虽说这是件麻烦的差使,但汤来贺等一干司法部的大臣做起来却是一丝不苟。不管怎样宪诰终究是皇帝想出来的东西。那自然就是合理的,甚至还是标新立异的圣明之举措。正如当初明太祖朱元璋可以模仿《尚书·大诰》搞出《御制大诰》、《御制大诰续编》、《御制大诰三编》、《御制大诰武臣》四部“法上之法”来。同为太祖皇帝的孙露自然也可以搞出一部《宪诰》来。反正在士大夫们看来孙露与朱元璋一样,都是白丁皇帝。白丁皇帝会做出一些特立独行的举动完全是正常的。关键得看做臣子的如何将皇帝“独特”的想法与礼法结合起来。如此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落到了自己肩头,汤来贺心中的压力不言而喻。因为他知道这事办好了能名存千古。要是办砸了,那可就得人头落地。

  为此汤来贺同样查阅了大量的典籍。但与黄宗羲在古代文献中寻找民本思想不同。他对《弘武宪诰》中是否体现“民惟邦本”并不在乎。他所注重的是宪诰的形式式问题。因为汤来贺同陈子壮等人均觉得宪诰并不只是单纯的律法。既然宪诰源自天命,那它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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