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五十节 诠宪政子壮引黄老 结本土新学终脱胎_命运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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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帝王要以天道为不变的法则,以律法为治国之本。如果按照这样的基本法则去治理国家,帝王就能得到尊荣。如果不按照这样的基本法则去治理国家,或是破坏这些法则,那帝王就会名声绝断。依靠个人的才智去治理国家固然也能使政务通明。但只有拥有相关才能的人才能做到这殿。如果继任者没有相关的才能就不能将前人的善政给继承下来。而在现实中拥有特殊才华的人毕竟是凤毛麟角。因此人们终究是不能依靠这种不能遗传的个人的特殊才能来治理国家的。更何况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所以说只有遵循‘道法’才能安定周全地治理国家,而依靠个人的‘智能’治理国家则极其容易出错。”

  在听完陈子壮对自己行为用韩非子的话进行了一系列注解后,孙露颇感兴趣地询问:“这韩非子不是法家的人物吗?陈老您什么时候也尊奉起法家来了呢。”

  “回陛下,韩非子虽然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但春秋的杂学多出于黄老。相比之下韩非子的这段话的思想更接近黄老学。”陈子壮跟着的解释道。

  “原来如此。”孙露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不可否认,陈子壮引的这段话确实与孙露印象中的法家思想有着很大的差距。而这段话的中心思想也确实与孙露产生了共鸣。确实,国家命运,不能依托在某个领袖人物的个人“智能”之上。如果君王按照自己的智慧和个人的能力,凭自己的主观智慧和能力治理国家,则必然会出现失误。因为只要是人就不可避免地会犯错误。而事实也证明,越是那些才华横溢的领袖,犯起错误来所造成的损失也就越大。因为这些人除了拥有非凡的才能外,还掌握着常人难以匹敌的权利。

  不要信任治国者个人的才华,哪怕他是伟大光荣正确的,也不可靠。可靠的是符合自然规律与人文凡俗的稳定的法律。虽然世界上没有完美的法律。但相比更不可靠的个人来说,由多数人意志形成的法律还算是周全的。在法律的框架中行事,虽不能避免犯错,却也不会发生不可挽回的损失。因为在行动之前法律就已经为人们屏蔽了最坏的情况。于是也就有了老子所说的“不知常,妄作凶”的原则。

  在将陈子壮的话语重新过滤一遍后,孙露兴奋地发现自己终于在中华朝找到了能与现代宪政体制相呼应的本土政治哲学。不过在兴奋之余,孙露心里尚还存有几个疑问需要解答。只见她稍稍平复了一下心绪后,开口向陈子壮说道:“陈老所言真是让阵茅塞顿开。不过朕在此还有几个问题想要请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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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夫十分荣幸能为陛下解答疑惑。”陈子壮干脆地颔首道。其实他早已猜到了女皇会向自己问怎样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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